根据《郑州航院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修订)》,经学院各班级民主评选,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现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附件1)公示如下。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9.15--2026.9.21),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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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