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
为保证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教研室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和学校、学院有关本次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对外国语学院2019届翻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计划如下:
一、答辩组织
1.根据《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答辩条例规定,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届翻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答辩委员会主任:郭银玲
答辩委员会委员:许峰 史春柳 刘茵 袁帅亚 杨宇威 王中心 臧洪波
2.根据《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答辩规定,遵循回避的制度规定,成立4个答辩组,负责2015级翻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分组情况如下:
外国语学院2019届翻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
组别 |
时间 |
地点 |
答辩组长 |
答辩组成员 |
答辩秘书 |
答辩人数 |
翻译1组 |
2019.5.26, 09:30-16:30 |
05C503 |
王中心 |
张云霞 庄义辉 |
宋雅雯 |
22 |
翻译2组 |
2019.5.26, 09:30-16:30 |
05C504 |
李 静 |
李 凌 史春柳 |
李婉玉 |
23 |
翻译3组 |
2019.5.26, 09:30-16:30 |
05C505 |
刘 茵 |
杨宇威 刘艳芳 |
张珊迪 |
23 |
翻译4组 |
2019.5.26, 09:30-16:30 |
05C506 |
王珊珊 |
袁帅亚 高 慧 |
郭 杰 |
23 |
人数总计 |
91 |
协调员:郭杰,臧洪波 注:2019届翻译专业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12:00,地点:05C506 答辩组成员待定 |
二、答辩原则
凡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经过查重检测,通过毕业论文盲审,符合要求的2019届翻译专业毕业生要求的均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计划
1) 5月20日: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2) 5月21日:公布答辩组分组情况;
3) 5月22日:论文指导教师将通过审核的学生毕业论文和预评成绩交给各答辩小组组长,由答辩组长安排答
辩组成员学习学校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答辩组长将论文分发给各位答辩老师;
4) 5月22日—5月24日:答辩老师详细审阅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拟定答辩问题(至少3个问题),并从以下
几方面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
s 选题是否恰当;是否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s 论证是否充分;得出的结论或给出的对策是否有依据;
s 语言是否规范、正确;是否符合格式要求。
5) 5月25日:各答辩小组在各答辩地点张贴本组毕业生答辩名单顺序;
6) 5月26日:正式答辩,并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表现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同时确定参加二辩
人员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7) 5月27-29日:各答辩组和各论文指导老师整理、上交所有相关材料(含档案袋)
8) 5月30日: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同时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系统录入;
9) 5月31日: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总结报告,并上交教务处。
四、答辩流程
1) 答辩组组长向答辩学生告知答辩组组成情况,说明答辩基本要求;
2) 学生介绍毕业论文基本情况,包括:①选题的意义;②论文的框架;③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④论文的理论与实用价值(论文基本情况介绍控制在2-3分钟之间);
3) 学生回答主答辩教师所提出的问题,主答辩教师的提问应是与论文相关的基本问题,回答其他答辩教师的随机提问(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4)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并按要求合理控制、及时提醒答辩时间节点。
五、二次答辩
因故未参加第一次答辩,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亦或因论文查重未通过符合参加二次答辩要求的学生均可须参加二次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统一安排二次答辩,答辩程序与要求同一次答辩。答辩委员会确定答辩成绩且二次答辩者最高成绩为“中等”。
六、成绩评定
答辩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答辩时思路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流畅;
2)论文结构的难度和创新程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3)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写作能力和语言运用水平;
5)论文格式的准确性、完整性;
6)文献资料的理解程度,引用资料、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七、答辩纪律
1. 答辩组应遵守的纪律
1)各答辩组必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答辩秘书必须将答辩组成员、答辩学生的年级、专业、班级、学号、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细化到几点几分)、建议成绩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最后签名。答辩组长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内容包括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学生及论文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问题情况等;
2)答辩组成员应认真负责,提问应合理、有据。答辩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确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2. 答辩学生应遵守的纪律
1)按时参加答辩。未经批准不参加答辩者,按旷考计,成绩为零;
2)服从答辩老师安排,遵守答辩纪律;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言语得当。
外国语学院翻译专业教研室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