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2、第3-4周:教务处审核汇总。
3、第5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工作量统计表,有问题者直接到教务科说明。
4、第6周:形成教学工作量最终报表,经教务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报送人事处。
二、填报要求
1、理论教学及补助工作量每人每学期填报一页,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及为本单位上课的教师填报。本人无法填报者,可以委托他人或由开课单位指定教师代替填报。
2、未按时完成工作量填报、审核或报送工作者,一律到下次核算工作量时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3、实践教学工作量另外单独填报,由尹合义老师负责审核。
三、理论及补助教学工作量填写规范
(1)“课程单位”指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填写简称,例如填写“01院”、“体育部”等;(2)“职工号”填6位数字字符,即工资条上的编号,非我校正式职工该项一律填写“999999”;(3)“教师单位”填写简称,外聘教师填“外聘”;(4)“课程名称”以课表中的课程名为准,不可以简化;(5)“教学班”一栏填写“年级+专业”;(6)“讲课学时”为实际上课学时。(7)其他特殊情况在“备注”一栏中填写。(8)相关系数及考试周补助由学校统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