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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调剂需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细则。

一、调剂需求

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领域)名称

学习方式

调剂名额

055101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与关闭时间

开通时间:2025年4月8日0:00

关闭时间:视申请调剂考生数量确定关闭时间,关闭时间不早于2025年4月8日12:00。

三、调剂和择优遴选复试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报考地处一区)的2025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线要求。

(三)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门统考科目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

(四)对于申请我院的调剂考生,学院将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考试初试总成绩排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1.人社部口译证或笔译证;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良好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及以上;

四、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方式

五、复试时间与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流程等信息待复试名单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关注我院网站后续发布的招生信息。

六、复试比例

视申请调剂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1.2。如有考生放弃复试,按照择优遴选条件从备选库中依次递补复试人员。

七、复试组织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否则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带有照片及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2)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5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核

8. 2025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领取、签字)

9.《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3。

资格审查材料来不及办理的,向学院说明后可以先复试,复试结束后补交。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后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在线心理健康测试,须如实逐项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不发布,不纳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内容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构成如下:专业知识考核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能力考核40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语言基础能力(如英语语音、语调、听力及口语表达),英汉互译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部分涵盖翻译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翻译名家及经典译文、中西翻译史以及翻译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等,此外,复试还将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整个复试过程采用英语进行,分为三个环节:自我介绍、英汉与汉英翻译、现场问答。

(三)成绩计算方法

拟录取人选的报告成绩为折合成百分制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70%+复试成绩×30%。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档案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复试成绩排序规则择优遴选确定名次。

(二)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反映。

(三)按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复审。

(四)定向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英语听说水平测试低于12分;②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测试低于24分;③综合面试考核低于24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十、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61910052

申诉受理联系人:许老师61912075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电子邮箱:yzb@zua.edu.cn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2025年4月1日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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