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以及“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经学生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审核,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已评定完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10.3--2022.10.7),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学院反映,公示期满后认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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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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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2022年10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