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申报通知》、《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办法》(校党〔2017〕6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系部推荐、学院审核以及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拟推荐蒋夏、周慧霞为外国语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5月11日至5月13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0371-61912075
郑州航院 外国语学院 200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