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任何年级、班级和任何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弄虚作假、对款项予以截留、挪用,也不得将奖助学金作为班级任何形式的活动经费。严厉禁止学生之间以所谓“协议”等形式对奖助学金进行分摊,坚决杜绝以所谓“自愿”名义要求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请客吃饭等违规行为。为此我院特设立有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电话为:60632077。邮箱为:717896378@qq.com。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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