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放假期间停课。其中:
1、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2、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3、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
4、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二、9月26日、10月11日照常公休。
三、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分别上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三)、10月8日(第六周星期四)的课。
四、请有课的老师按时、认真上课。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的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