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教务处通知,要求授课教师坚持上课点名制度,严格考勤,对缺勤学生情况实行日报制度。要求:1,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每次上课第一节点名,对缺勤学生人数、原因、去向要认真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课后,有授课教师本人或班干部将考勤记录送交马永梅老师处。2,马永梅老师次日将前日上课考勤记录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 办公室
200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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