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长:杨欣欣
副组长:陈 静 李 琳
成员: 许 峰 范晓航 刘瑞红 李凌 刘茵
二、答辩原则
成绩评定公平、合理、有依据;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的回避制度。
三、时间安排
1、各组组长在5月27号前将本组答辩学生论文收齐。
2、 5月28日,在我系网页公布答辩名单和顺序;
3、本次答辩一辩需在5月31日之内完成,答辩前各组秘书去系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和材料。
4、6月3日上午9:00进行二次答辩。
5、从5月31日至6月4号下班之前各论文指导教师将论文材料档案袋提交系办教学秘书处。
6、由各答辩组组长通知本组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通知学生并指导学生按学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格式,压缩毕业论文。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后于6月4日前发送到pinganjiaoxue@163.com邮箱。
四、答辩过程
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老师提问、答问二阶段,控制在10--20分钟。其中:学生自述论文要点、过程及结果时间3--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10-15分钟。各答辩组每小时安排答辩学生不超过6名(含6名)。
五、分组情况
见系网站通知。
六、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参考“毕业设计质量评审表”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审定答辩人成绩,并交答辩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每个组“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本组学生的15%,名额如需调整,答辩组需拿出具体意见,提交答辩领导小组会议商定。凡是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学生必须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比率不得低于本组答辩人数的5%。
七、答辩意见的填写
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填写,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成绩与评语内容和方面的协调)。
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不能直接用“优秀”、“良好”、“中等”等进行简单的评述,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毕业设计(论文)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字数不能少于100字。
八、答辩组签名
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