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称NECCS)。本届竞赛是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决赛时间分别为2017年4月9日和2017年5月14日。我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竞赛,现将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获奖证书及竞赛名次,在毕业生择业时可作为英语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二、竞赛题型
初赛、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竞赛样题公布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网站、《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三、参加对象及报名要求
1、参赛对象: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的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2、报名方式:以院(部)为单位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28日每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各院(部)教学秘书处)。
5、报名费标准:30元/生(请报名考生自备零钱)。
6、联系地点及电话:东校区05C501(外国语学院办公室)0371-60632070。
7、特别提示:我校竞赛点设在东校区,南校区学生如要报名参赛,交通自理。
四、初赛、决赛时间及方法
1、校内初赛:2016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东校区举行。
2、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本竞赛各个类别均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86‰,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和5‰。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为参赛人数的30‰和50‰。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2017年夏季举行的全国总决赛暨英语夏令营。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参赛学生按竞赛要求抓紧赛前准备,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