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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保障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规范和有效开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17】2号)和“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本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内容:

1.应用研究实践(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学分:1学分

任务:(1)学生在读期间参加至少6次学术交流;

(2)在学术交流中选择2次撰写学习报告,每篇不少于1000字。

2.专业能力实践(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学分:1学分

任务:(1)在学期间须参加CATTI(全国翻译资格考试)二级,或通过CATTI三级考试;

(2)或在校期间通过上海市英语高级口译资格考试;

(3)或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专业相关论文(若导师为第一

作者,视学生为第一作者);

(4)在校期间参加专业相关各类竞赛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证书。

(说明:如缺少以上条件,需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调查报告,文字重合率不得高于20%。)

3.业务实习实践(为期半年,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学分:3学分

任务:(1)需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

(2)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

(说明:文字重合率不得高于20%。)

4.翻译实践(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学分:2学分

任务:至少完成15万字的笔译实践,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方式

研究生各项实习任务完成后由外国语学院专业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的综合考核,对研究生在各环节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定性给出整体性的综合评价意见,并按照百分制评定综合考核成绩,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三、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1.认真审查研究生提交的各种实践教学记录、文件证明等资料;

2.对于重要事项应向研究生质询或与实践单位询证;

3.发现弄虚作假、重大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情形应向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4.考核评价的过程和表格全部并入外国语学院印制的“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外国语学院学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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