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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校研字〔2022〕3号),现开展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遵循“师德为基、分类审定、业绩导向、定期审核”原则,强化“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把导师入口关,重点围绕提高学位授权点建设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目标,从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能力、育人成效等方面高标准完成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审核对象

仅限于已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任职资格的导师,校外导师不参与招生资格审核。

三、审核条件

(一)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能指导研究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位论文;

(二)近三年到账经费2万元及以上。

四、审核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报学院审核。

(二)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人员审核材料由学院加盖公章交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复核、公示通过名单。

(四)学院通知具备招生资格导师在郑州航院导师简历系统中填写完善个人信息(http://yjsds.zua.edu.cn/index.html#/pub/index)。

五、要求说明

(一)首次指导研究生的导师需要参加蓝天导师学院培训(第一期)且取得合格成绩。

(二)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三)由于任职资格遴选时已根据学校硕导任职资格条件对导师条件进行了审核,本次主要对动态条件进行复审,审核内容主要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年龄、近三年项目、近三年到账经费(专硕)或直接认定条件。

(四)到账科研经费凭证需要提交个人报销系统、财务处、科技处或社科处或其他资金查询平台提供的个人到账经费有效凭证截图。专利、论文、项目、专著、标准规范等需提供复印件或官网公布内容截图。

(五)近三年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至今。

(六)对存在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行为问题或指导学生论文盲审抽检不合格的申请者,实行 “一票否决”。

(七)不在学校任职招生资格导师名单中,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合格、经费满足要求、具备指导能力且符合直接聘任硕导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院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认定硕导招生资格。

外国语学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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