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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5日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40号)(附件1)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校“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中,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
      二、申报名额及方式
      由于教育厅实施限额申报,我校分配5个名额。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学科归属的院系(部)提出申请,各院系(部)组织初评。各院系(部)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1人。校级以上(含校级)重点学科所在院系(部)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院系(部)于8月30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下列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
      3.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简表(附件3)一式30份,电子版1份。
      4.各院系(部)推荐意见。
      教育厅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待学校选拔确定正式人选后再行提供。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初选工作,切实落实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把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上来。
                      联 系 人:武 坤
                      联系电话:66002064
                      e-mail:scren@zzia.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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