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决定将张艳梅等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其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
张艳梅 支冰欣 宋运天 李雅迪 金亚轩 孔龙玉 于苏漾 李昊宇 张怡歌 范冰冰 楚星航 刘晓彤 蒋宇华 范延超 卢丽文 杜佳乐 张 菲 苏晓君 徐俊英 王 越 王琳琳 王 莹 聂 玺 康克玉 蒲阮利 赵慧欣 谢皓宇 冯懿哲 吴静雅 杨珺轶 刘素素 李 博 苑天奇 王景璇 田亚娜 陈子卓 李雅琪 李辉霞 赵士琪 秦钰昕 孙冰聪 刘 垚 潘 瑶 范婷婷 刘佳艳 卢思铭 王慧慧 梁莹晓 朱恩慧 黄启雯 展 瑜 许静月 陈 佩 张苏苏 张雨露 张倩倩 夏雨晴 高紫含 贺欣雨 刘春艳 蒋 帆 魏梦园 李欢欢 赵雅乐 牛培培 朱温婷 张雯隽 穆支凡 尚雨洁 孙 说 金 霞 杨 晶 陈丽娜 郗凯凯 刘清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