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校学字[2018]77号)及《郑州航院外国语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我院组织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公平、公正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2020年10月15—2020年10月19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到学生办公室05c502反映,公示期满后评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监督电话:66192077
监督邮箱:1416962097@qq.com
郑州航院 外国语学院 200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