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现已申请完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天(2021.10.05—2021.10.06),若同学们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05c502办老师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认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办公室电话:60632070
邮箱:535375939@qq.com
郑州航院 外国语学院 2001-2023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