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我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外国语学院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公布如下,见附件:
细则公示期为五日(09.13—09.17),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同学们于公示期内到05c502老师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评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办公室电话:60632070
邮箱:535375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