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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河南省翻译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对外交流日益频繁。翻译作为沟通对外交流的桥梁,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省翻译事业的发展,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翻译协会主办,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协办的“2009′河南省翻译竞赛活动”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竞赛为笔译竞赛,文种为中译英、英译中,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奖获奖者将颁发证书。
    二、参赛者年龄:45岁以下
    三、参赛原文和参赛券(复印有效)刊登在《河南译讯》2009(总)第40期上,该期译讯将寄至我会会员,非会员可登录省译协网站下载参赛原文和参赛券。省译协网址为:http://www.hnsti.net.cn/application/fyxh/index.html
    四、参赛译文须独立完成,不接受合译。杜绝抄袭。请参赛者在本次竞赛截稿之日前妥善保存参赛译文,勿在书报刊、网络等任何媒体公布自己的参赛译文,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参赛译文一稿有效,不接收修改稿。
    六、参赛译文请用电脑打印(A4纸)或用稿纸(有单位名称抬头的稿纸无效)誊写清楚,一式二份。打印稿统一用Word中宋体,小四号字排版。译文前加一封面,将填写好的参赛券剪贴在此封面上。译文正文内请勿书写译者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译文。
    七、参赛截稿日期:2009年7月31日,请参赛者在截稿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将参赛译文及报名费寄至:郑州市政六街3号河南省翻译协会,邮编:450003。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赛译文”字样。竞赛报名费每项20元,若参加两项,则交寄报名费40元。收款人:陈桂琴。请在汇款单附言上注明“×××参赛报名费”字样。多位参赛者可一并邮寄,但要详细注明。未交报名费的参赛译文无效。
    八、《河南译讯》2009年(总)第41期公布竞赛评审结果和获奖者名单。该期译讯寄至每一位参赛获奖者。竞赛结果同时在河南译协网站上公布。竞赛活动组委会择机举行竞赛颁奖典礼,竞赛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
    为搞好本次翻译竞赛,保证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主办单位决定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报名和参赛译文的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翻译协会,地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电话:0371-65995233 6599747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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